近年来一些“网络水军”为牟取暴利恶意炒作相关事件,成为网络谣言滋生扩散的幕后推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相关负责人也就“网络水军”在造谣传谣违法犯罪活动中有哪些表现形式,公安机关将如何打击这一类犯罪行为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介绍,当前“网络水军”造谣传谣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部分“网络水军”团伙公司化运作,运营大量自媒体账号,通过批量编造发布各类虚假文章、视频吸引眼球,引流牟利。
二是部分“网络水军”团伙在热点舆情事件中,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蹭热点”收割流量,甚至“造热点”,裹挟舆论,误导公众。
三是一些不法分子开设假冒媒体网站和自媒体账号,打着“舆论监督”等旗号,以编发炒作虚假的负面信息相要挟,实施敲诈勒索,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例如,在安徽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的一起“网络水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组织人员开设多个自媒体账号,大量编发相关企业虚假文章,以负面炒作等方式相要挟,实施敲诈勒索,共作案100余起。目前,安徽公安机关已对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账号均已关停。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政委孙劲峰表示,公安机关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作案动机、目的和危害,持续分类实施集群打击,严厉打击炮制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网上秩序的造谣传谣人员和借热点话题实施敲诈勒索等“网络水军”团伙,全力挤压其违法犯罪活动空间,切实维护网络公共秩序。
(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