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月10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张茜)今天,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在京召开。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国家科技奖励工作采取了多项创新举措,包括全面实行提名制;首次在自然科学奖中试行放开完成人国籍限制;进一步明晰评审专家与政府部门的职责;完善国家科技奖评审机制;健全科技奖励监督制度等。
据介绍,自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来,各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总体要求,始终坚持服务国家发展、激励自主创新、突出价值导向、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逐步建立起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奖制度,中国特色科技奖励体系日臻完善。2019年科技奖励工作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在延续已有做法基础上,扎实有序开展了国家科技奖励评审工作。
全面实行提名制
2018年起,国家科学技术奖五个奖种全面实施专家学者提名,单位提名不限指标。2019年进一步完善提名制,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三评”改革精神,精简提名材料,简化各类证明,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
首次在国家自然科学奖中试行放开完成人国籍限制
稳步推进三大奖对在华外国人的奖励。今年共有10名长期在华工作的外籍专家作为项目完成人被提名(5人牵头,5人参与),为吸引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华创新创业进行了有益探索。
进一步明晰评审专家与政府部门的职责
系统梳理国家科技奖励评审机构、监督机构、服务机构的职能,完善优化各级组织的工作机制。修订完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章程》,更好发挥奖励委员会特别是其中的专家委员作用。进一步明确网络评审组、初评组、评审委员会,奖励委员会等各级评审组织的职责定位、组成原则、评委任期、评审方式以及相互衔接规则等。
完善国家科技奖评审机制
强化小同行作用,民口项目网评实现全覆盖,小同行意见全面带入后续评审阶段。进一步增大海外专家参加自然科学奖会评的领域范围与人数。
健全科技奖励监督制度
完成《科学技术奖励监督委员会章程》修订工作,进一步发挥科技领域管理部门和单位的协同作用,充实完善监督委员会职责功能,推进各部门科研诚信共享共建共治。完善项目公示制度、三大奖初评通过项目行业咨询制度和社会公众旁听制度,强化科技界和全社会的监督。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还表示,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中,“共和国勋章”总共授予8人,科技领域有5人,其中4人曾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荣誉称号总共授予28人,科技领域有7人,占四分之一;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人获颁“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纪念章,获奖代表参加国庆观礼和登上“创新驱动”彩车参加群众游行,这些荣誉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科技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科技工作者的亲切关怀,进ー步强化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荣誉性,极大增强了科技界的荣誉感和使命感。